标准名称: | 镉化学分析方法 第11部分:砷、锑、镍、铅、铜、锌、铁、铊、锡和银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|
英文名称: |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cadmium—Part 11:Determination of arsenic,antimony,nickel,lead,copper,zinc,iron,thallium,tin and silver contents—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y |
中标分类: | 冶金 >> 金属化学分析方法 >> 重金属极其合金分析方法 |
ICS分类: | 冶金 >> 有色金属 >> 镉、钴及其合金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|
发布日期: | 2010-11-22 |
实施日期: | 2011-03-01 |
首发日期: | |
作废日期: | |
主管部门: |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243) |
归口单位: |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243) |
起草单位: |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、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|
起草人: | 刘丽敏、于力、李秀静、刘春峰、马青、汤淑芳、刘焉、何宗浦、杨艳、李爱玲、张亚兵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11-03-01 |
页数: | 12页 |
本部分规定了镉中砷、锑、镍、铅、铜、锌、铁、铊、锡、银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的测定方法。
本部分适用于镉中砷、锑、镍、铅、铜、锌、铁、铊、锡、银元素含量的多元素同时测定,也适用于其中一个元素的独立测定。测定范围见下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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